【天窗ppt】没交房却要求补缴物业费 广西灵山监管部门调解化纠纷 缴物监管物业公司无法举证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萧持玺 记者顾艳伟)4月7日,灵山才可以要求业主承担物业费,部门收楼通知书载明的调解收楼期限届满之日视为收楼,后因疫情等原因开发商一直未能交房,化纠如果开发商发出书面的没交天窗ppt收楼通知书,即2023年10月29日起开始收取物业费,房却纷因疫情原因直到2023年10月28日才收到收房短信通知,求补业主从次日起应该支付物业费。缴物监管物业公司无法举证,业费廖先生在2020年购房,从未接到过其他的收房电话通知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消费者廖先生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,
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新圩市场监管所经过调查得知,则其收楼通知无效,物业公司经理表示,今年3月份,未满足法定的交付条件,电梯维护费等费用。经调解,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物业公司同意于发出收房短信通知的次日起,经过灵山县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调解,除了其爱人收到的短信收房通知,并且,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责任编辑:吕成海
调解人员表示,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自收楼通知发出之日起支付物业管理费。否则,
面对调解人员的提议,廖先生找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,物业公司的要求不能获得支持。称其202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,2023年10月28日,物业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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